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谭谟晓)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保险资金不得以通道、嵌套、名股实债等方式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切实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
通知要求,股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收益应当与投资标的经营业绩或收益挂钩,严防以“名股实债”方式,变相抬高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时,禁止设置明确的回报预期且定期向投资人支付固定投资回报,禁止约定股权计划到期强制性由被投资企业或关联第三方赎回投资本金。
通知明确,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投资计划应当承担主动管理职责,不得直接或变相开展通道业务,不得开展嵌套投资。对切实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重大建设工程,以及投资于实体经济项目的股权投资计划,保监会指定注册机构予以优先注册。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股权投资计划,应当设置专职业务岗位,配备足够人员,并加强业务全过程管理,防范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