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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东方懿安保险江西省分公司被处罚

2018-02-07 09:25:34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2月6日讯 中国保监会江西监管局6日发布赣保监罚〔20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东方懿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懿安江西省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2016年,东方懿安江西省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时任东方懿安江西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罗冰辉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江西保监局决定对东方懿安江西省分公司罚款5万元,对罗冰辉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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