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8日讯 2月8日,浙江保监局发布浙保监罚〔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浙江洲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浙江洲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将4家保险机构的214笔直接业务虚构为中介业务,再通过虚构经济事项,以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用品费、车辆使用费等名义报销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并返还给相关保险机构的经办人员,涉及保费677351.45元,经纪费173978.78元,返还费用163008.5元。时任浙江洲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毛惠春,负责全面工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浙江保监局指出,浙江洲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浙江保监局决定对浙江洲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5万元;同时,对该公司董事长毛惠春予以警告并处以7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