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23日讯 近期,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多个产品存在问题,被中国保监会出具了监管函(监管函〔2018〕21号)。
监管函显示,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监财险〔2017〕163号)工作部署,中国保监会随机抽检了该公司65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28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44个,主要包括条款要素不完备、产品属性分类不当、险种归属不当、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部分未作明显标示、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精算报告及可行性报告不完备等问题。
中国保监会指出,上述产品违反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保监发〔2016〕115号)等规定。中国保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该公司提出三项监管要求:
一是该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修订工作。二是该公司应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40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及问题产品修订情况报送中国保监会。三是该公司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产品管理制度流程,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