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4日讯 据保监会今日发布的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32号)显示,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32号)(以下简称“中再资产管理公司”)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
保监会对中再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中再资产管理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
二、中再资产管理公司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