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为进一步防范保险业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中国保监会3月1日在北京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主干技术标准共五项监管规则。
近年来,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发展,业务产品创新加快,保险业在资产端与负债端的业务结构和风险特征有所变化。一方面,复杂利率环境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保险业资产负债匹配难度增加;另一方面,部分保险公司激进经营、激进投资,导致业务快进快出、风险敞口过大以及流动性问题。
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贾飙在发布会上指出,资产负债过度错配、长期错配,将给金融机构经营带来极大风险隐患。“如何正确引导保险公司评估资产负债错配程度,树立稳健审慎的管理文化,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是保险业审慎监管的题中应有之义。”
据介绍,此次推出的五项监管规则包括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的能力评估规则与量化评估规则,以及资产负债管理报告规则。这套监管规则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综合评估各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能力和匹配状况,依据结果实施分类监管,构建业务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
在上述制度正式运行后,官方将根据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和匹配状况将保险公司划分为A、B、C、D四大类。对于能力高、匹配好的A类公司,适当给予支持性监管政策,对于能力较低或匹配较差的C类、D类公司,实施针对性监管措施。
保监会强调,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是继偿二代(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后官方制定的又一重要监管工具,也是支持提高偿付能力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将有利于引导保险资金稳健审慎配置,有利于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充分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