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保险>>

中国将完善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四大机制

2018-03-30 15:12:2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人社部和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意见,将完善和建立四个机制:

一是完善待遇确定机制。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储存额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投资收益等构成。

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参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标准,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地方基础养老金的调整,由当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

三是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各地要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四是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各地要建立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

该负责人说,还要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和规定,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完)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