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0日讯 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天津监管局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产险天分)的行政处罚决定。华安产险天分虚列营业费用套取资金,天津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8万元。
决定书显示,华安产险天分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7年5月,虚列营业费用套取资金。
时任公司营销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张兰菲是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时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希智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天津监管局作出如下处罚:
华安产险天分上述“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该公司处18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营销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张兰菲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希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