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证券>>

大商所修改异常交易管理相关规则

2018-04-15 11:02:24 新华网

新华社大连4月14日电(记者 白涌泉)大连商品交易所13日晚间发布通知,对《〈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和《关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计算相关规则的通知》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规则自4月18日交易时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大商所本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合并计算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简称“实控账户”)异常交易,规定实控账户内发生的频繁报撤单和大额报撤单合并计算。修改前的《处理程序》中,未对实控账户内发生的频繁报撤单和大额报撤单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合并计算。修改后,交易所将对实控账户组内所有客户的频繁报撤次数、大额报撤次数进行合并计算,按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监管标准进行异常交易管理。

二是明确期权实控账户限仓标准。在实控账户持仓超限行为的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的规定中,将原表述“一组实际关系账户单日在多个合约上合并持仓超限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细化为:“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单日在多个期货合约或者多个期权合约系列上持仓超限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此外,大商所还明确了期权合约系列的概念,即同一期货合约衍生出的所有期权合约为一个期权合约系列。

三是删除“套期保值持仓不合并计算”的表述。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大商所对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按一个客户管理,即投机持仓合并计算,套保持仓合并计算。

市场人士表示,此次规则修改将实控账户的频繁报撤和大额报撤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合并计算,强化了实控账户管理制度,加强了交易所对市场异常交易的一线管理,有利于进一步防范市场风险。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