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18日讯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粤保监罚〔2018〕35、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人寿江门中支”)及相关责任人因会计凭证记载的部分经济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被广东监管局处罚。
决定书显示,2017年4月至9月期间,中融人寿江门中支会计凭证记载的部分经济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通过深圳市报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虚构会议方式列支费用约52万元,涉及2000****5、2000****4、2000****2等凭证。
中融人寿江门中支相关责任人温伟君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中融人寿江门中支整改,并处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中融人寿江门中支负责人温伟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