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27日讯 近日,辽宁保监局发布辽保监罚〔201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颖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辽宁保监局于2017年8月16日下发《现场检查通知书》(辽保监检[2017]51号),要求颖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按照《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提供相关资料,该公司未提供。至2017年11月1日检查结束日,经辽宁保监局多次要求,该公司仍未提供。
时任颖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艳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拒绝妨碍监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辽宁保监局对颖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对李艳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