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宁夏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李宏学,马巧智)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银川分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保险业务佣金的行为。时任中国人寿银川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宏学,时任中国人寿银川分公司金凤团险营销部负责人马巧智,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宁夏保监局于2018年4月23日作出〔2018〕7号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宁夏保监局对中国人寿银川分公司予以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任中国人寿银川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宏学,时任中国人寿银川分公司金凤团险营销部负责人马巧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宁夏保监局对李宏学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马巧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