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4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4日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中国的《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恪守执业底线提出原则性要求,并对相关人员干扰审核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益输送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但总体来看,现行规定中关于廉洁从业的规定较为分散,缺乏统一要求和安排;部分条款较为原则,缺乏细化、明确的罚则。
近年来,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干扰发行审核工作、债券交易中的利益输送、基金经理从事“老鼠仓”交易等多起违法违规案件被严肃查处,这些不当行为严重破坏了行业生态,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侵蚀了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
常德鹏强调,证监会深刻认识到证券期货行业反腐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通过制定规定,旨在统一行业认识,铲除行业毒瘤,通过督促经营机构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严肃处理廉洁从业管控不到位的行为,进一步提高行业机构执业质量,推动新阶段证券期货行业规范发展。
规定将对近年来廉洁从业问题高发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加以重点规范,对“围猎”监管工作人员、探听保密信息、干扰审核工作、唆使或协助他人行贿、PE腐败等突出问题进行细化规定。同时,严禁在从事证券期货经营活动中输送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类行为,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内控体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