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14日讯 近日,甘肃保监局发布“甘肃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布(处罚文号:甘保监罚〔2018〕4号)”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生命人寿酒泉中支)因虚列费用,造成财务资料不真实等问题,被处以罚款19万元。
经查,富德生命人寿酒泉中支存在以下行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富德生命人寿酒泉中支通过业务及管理费、银保客户经理提奖工资、团险客户经理提奖工资等科目虚列费用,用于客户退保补贴、银行网点日常维护、支付外部供应商欠款等事项,造成财务资料不真实。
时任富德生命人寿酒泉中支总经理何锦涛、继任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朱喜兰是对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富德生命人寿酒泉中支银保部经理吴斌、团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桑振国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富德生命人寿酒泉中支关于银保虚列费用情况的说明、银保虚列费用清单、虚列银保客户经理提奖工资情况的说明、相关激励方案兑现汇总表、虚列团险业务员提奖工资情况的说明、相关会计凭证复印件、证人证言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明。
富德生命人寿酒泉中支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甘肃保监局决定对富德生命人寿酒泉中支给予罚款1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甘肃保监局决定对何锦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对朱喜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对吴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桑振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