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16日讯 16日,宁夏保监局发布〔2018〕9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时任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庄年其、时任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李易、时任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销售企划部经理张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宁夏保监局决定对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予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庄年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李易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张乐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时为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王海峰、马瑞山、郭延芳、刘振国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有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宁夏保监局决定对王海峰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马瑞山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郭延芳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刘振国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