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17日讯 近日,宁夏保监局发布〔2018〕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康盛(北京)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因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等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文件显示,康盛(北京)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存在未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也未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以及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的违规行为。时任康盛(北京)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总经理王茂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宁夏保监局决定对康盛(北京)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王茂莉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