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蔺丽爽)昨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外资保险公司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外国保险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合资寿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该比例限制。据了解,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
本报讯(记者 蔺丽爽)昨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外资保险公司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外国保险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合资寿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该比例限制。据了解,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