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中国保监会四川保监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保监罚〔2018﹞13号显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都邦四川分公司)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时系都邦四川分公司员工黄琴、时任都邦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方竞,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对都邦四川分公司罚款叁拾万元(300,000.00元);
二、对黄琴警告并罚款壹万元(10,000.00元);
三、对方竞警告并罚款捌万元(80,000.00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