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个税起征点自动调节机制是趋向 分地区设置不合适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孙博洋) 日前,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经济每月谈”上,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在谈到“个税起征点”时表示,个税改革方案到通过人大审批时,起征点或有可能超过5000元,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
贾康表示,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每月5000,每年6万,这和税率调整措施合在一起十分有利于降低中等收入以下收入群体的实际税负。
“人大的代表议论里好像有比较倾向性的意见,一个是认为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还不够意思,应该再继续提高一些,甚至一些有影响人士说就应该按照10000元来提,至少8000元才够意思。”贾康说。他表示,讨论的过程中不排除社会方方面面的诉求影响最后到人大审批通过的方案。“5000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他表示。
贾康认为,把个税起征点设定成为一个自动调节的机制和物价水平挂钩,这不失为一个可以考虑的趋向。“比如每3年按照权威的CPI指数或者物价指数为具体口径,自动调整,这省去了一遍一遍、耗费这么多精力反复讨论起征点怎么调的麻烦。并且个税起征点和物价挂钩也有国际经验,回应社会诉求,也不会出现太大偏差的选项。”贾康说。
对于有人提出的全国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实施不同的个税起征点,贾康表示不赞同。贾康认为,因为个人所得税面对的调节对象是劳动力或者是人力资本,按照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要求,应该使这种人力资本在整个统一市场上来流动,这种自主择业的流动是跨各个行政区的,跨行政区的时候最好不要有个税的壁垒去影响要素流动的市场调节机制。
对于个税改革中的增加专项扣除,贾康表示,这是值得肯定的。他表示,增加对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等等专项扣除被社会热议多年,有认知基础,也符合国际惯例。贾康认为,个税增加的专项扣除一旦实行会明显提高个税调节的差异化针对性和负担合理化的水平,是有利于税制追求实质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