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王镜榕)“个人所得税改革是让纳税人意识苏醒的一招。纳税人意识不光包括纳税人义务,还包括纳税人权利意识。”据全国人大消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自6月29日起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对于这次税改,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财政系主任,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吕冰洋强调指出,“现在税制主要是对企业征税的税种,纳税人意识很难激发出来。这次草案一公布,就像是阴天时打了一场雷,让大家的纳税意识苏醒。”
减税红利率先落地
根据草案,在2019年1月1日修正案施行之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被视为提高起征点的减税红利率先落地的先声。
根据草案,此次税改呈现四大看点:一是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二是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三是首次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四是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同时,草案还明确了七种需要依法纳税的情况,包括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取得境外所得,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有分析指出,提高起征点、扩大税率级距、增加专项扣除三项内容将释放减税红利,尤其是工薪阶层、中等收入以下群体获益明显。不过,在吕冰洋看来,这次改革的作用,“不在于能调节多大程度的分配,而是在于其推动了税收征管的现代化。”
税改思维亟待“涅槃”
“中国90%的税是企业缴纳的,10%是居民缴纳的(不考虑税收转嫁因素)。而美国67.1%的税是居民缴纳的,32.9%是企业缴纳的。”吕冰洋指出,“这样就导致一个问题,中国的宏观税负很难说高,但是由于税压在企业头上,企业就觉得税负重。”
对此,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最近的一次演讲中亦指出,美国特朗普政府的降低企业税改是有望实现的,中国的整个税收思维也需要改变。
许善达认为,美国有足够的财政综合实力来实现这个减税,如果实现了这个减税,将吸引更多资金到美国去。并将更多投入到高科技领域,重点鼓励企业研发和创新,而在美国历史上是有先例的。在上世纪80年代的里根减税,就促进了美国IT业的大发展,到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的IT业上了一个大台阶。“把当时苏联的制造业,包括日本的制造业,统统甩在了后面。”
“时隔30年,他又开始大幅度减税。我觉得,美国很可能又在酝酿一个新的发明创新潮”。许善达认为,如果美国的企业税真降到15%的话,我想对我们的税收压力会更大。“现在看来,一个国家的税收不能只用你一个国家的情况来论证。在全球化时代,最佳税率是对全球特别是你的竞争对手而言的,绝不是单就本国而言的”。政府所要考虑的不仅是收支,还要考虑到企业所面临的国际化竞争。
提高税收政策全球竞争力
对此,吕冰洋认为,“现在税收征管机制一系列制度安排是针对企业来设计的,对自然人的征税机制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我们知道,企业是创造价值的主体,税收过多地集中在企业,对促进生产发展和经济增长不利。而由于税收集中在企业,它导致我国税收征管体系建设是围绕企业而转,例如,金税工程是通过发票监控,提高增值税的征管能力;日常的税收稽查,重点放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
而在许善达看来,过去我国的税收理论都是对一个封闭的经济体而言的,很多政策效应都局限于一个封闭的经济体里面,“我出个什么政策,就能起到什么作用”。
“当一个经济体开放了以后,是与若干个开放的经济体紧密相连的,原来封闭的税收理论、税收政策就不再适合新的多个开放的经济体了。”吕冰洋认为,这次个税改革将使得国家对社会的渗透力增加,同时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意识得到激发,两者互动的结果,是让国家能更好地回应纳税人的需要,纳税人更加理解政府的一些措施,最终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提高。
而与个税相呼应,企业税改无疑是这盘税改大棋的关键一招,对此,许善达疾呼,“我们不能光让企业提高产品在全球的竞争力,同时也要考虑国家税收政策在全球的竞争力,这就需要我们及时对原来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甚至需要重新规划和设计。这正是当前我们面临的、迫切需要研究和处理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