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7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山东保监局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简称永诚财险山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永诚财险山东存在委托不具有合法资格的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车险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山东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30万元,对时任主要负责人公司总经理陈洪勋、副总经理穆强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
决定书鲁保监罚〔2018〕16号显示,经查,永诚财险山东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永诚财险山东委托不具有合法资格的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车险产品。时任永诚财险山东总经理陈洪勋、副总经理穆强是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山东保监局作出如下处罚:
永诚财险山东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山东保监局决定对当事人永诚财险山东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陈洪勋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当事人穆强警告并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