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保险>>

利星行宝汇汽车保险代理新疆分公司未按规定报送报告被罚

2018-07-18 09:02:04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7月17日讯 7月17日,新疆保监局发布“新保监罚〔2018〕6号、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利星行宝汇汽车保险代理(北京)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利星行宝汇汽车保代新疆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利星行宝汇汽车保代新疆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报送报告的违法行为。2018年1月26日,新疆保监局印发《关于开展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新保监中〔2018〕1号),要求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于2018年2月12日前报送风险排查报告,该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报告。2018年2月22日,新疆保监局印发《关于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责令该公司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报送风险排查报告,该公司仍未按照规定报送报告。

时任利星行宝汇汽车保险代理(北京)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责人白翊,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及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相关规定,新疆保监局决定对利星行宝汇汽车保代新疆分公司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白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