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18日讯 近日,山东保监局发布“鲁保监罚〔2018〕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济宁中心支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平安财险济宁中心支公司存在业务财务资料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1月至5月,该公司将部分直销渠道的车险业务虚构为某保险代理公司山东分公司的中介代理业务。2017年8月,该公司通过虚构服务费事项,在“服务费”科目下列支费用。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决定对平安财险济宁中心支公司罚款31万元。
此外,2017年7月,平安财险济宁中心支公司在新渠道车险业务销售过程中,通过赠送积分抵减保费的方式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25万元。
时任平安财险济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赵辉是对上述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山东保监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赵辉警告并罚款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