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25日讯 近日,山西保监局发布“晋保监罚字〔2018〕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保险山西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平安养老保险山西分公司存在对保险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理赔事项进行赔付和虚假承保团险业务用于弥补业务亏损的行为。邱天天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平安养老山西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山西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邱天天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