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 刘慧、刘玉龙)证监会近日依法对4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依法对成艳娴、顾慧佳、顾鎔内幕交易“天宸股份”案,林震森内幕交易“万业企业”案,黄钦坚内幕交易“金一文化”案,周凡娜、陈锡林内幕交易“金一文化”案作出处罚。
上述案件中,成艳娴与天宸股份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叶某菁关系密切,后者是“天宸股份重大的购置资产决定、收购湖南商康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成艳娴与顾慧佳、顾鎔系多年好友,关系亲密,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有联络,顾慧佳和顾鎔利用名下账户,动用来自成艳娴的资金和自有资金,内幕交易了“天宸股份”;
林震森是时任万业企业董事,是“万业企业与浦东科投联合收购UTAC公司”“浦东科投控股万业企业”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及相关业务主要参与者,其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内幕交易了“万业企业”;
黄钦坚是金一文化控股子公司董事,参与了金一文化收购捷夫珠宝100%股权事项的相关谈判,系该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内幕交易了“金一文化”;
周凡娜、陈锡林分别为捷夫珠宝实际控制人周某卜的姐姐和姐夫,周某卜系“金一文化收购捷夫珠宝100%股权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该信息公开前,周凡娜、陈锡林与周某卜存在接触联络,该二人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内幕交易了“金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