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16日讯 迟先生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购买了一份团体人身保险,2018年2月份,他在工作时意外受伤导致左侧脑出血,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后,对方却以脑出血为客户自带疾病为由拒绝理赔,让迟先生及家属无法理解。“我每年都查体,身体没有任何问题。”信网(0532-80889431)曾致电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具体负责处理此事的王经理,但是对方未作出回复。
受伤后申请理赔遭拒
迟先生是一名空调安装工人,参加工作时,按照公司要求,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购买了一份价值720元的团体人身保险。据其介绍,这份保险期限为一年,共包含可调行标意外残疾责任、意外身故责任、工伤意外医疗责任以及非工伤意外医疗责任四个保险项目,期限为一年。
2018年2月份,迟先生来到烟台海阳市某小区内安装空调,没有想到是,在当天操作过程中,在室内意外被安全绳绊倒,当场倒地不起。后被同行工作人员送至当地医院进行救治,经过诊断为中度中风(即脑出血),需住院进行治疗。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迟先生受伤后,家里的经济来源断了大半,“我爱人24小时陪护着我,没法去工作,所以家里基本没什么收入了。”而此时,因为长时间的住院治疗,已经产生了近10万元的医疗费用。
迟先生认为,自己脑出血,是工作时受伤引起的,遂按照正常流程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缓解经济压力。但是对方却称,脑出血为客户自带疾病,不在理赔范围之内。这一回复让迟先生很是不解,自己每年都在体检,并未发现身体有何异常,哪来的自带疾病。并且,从就诊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也可以看出,自己之前并无病史,明明就是被绊倒后引起的。
平安保险未回复此事
“就算是自带疾病,在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对客户身体情况进行核实?而且,我问过医生,受伤时受到惊吓是有可能引起脑出血的。”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双方多次进行交涉,但是保险公司始终以此为理由拒绝理赔,迟先生认为,自己当初投保就是为了可以在工作的时候有所保障,没想到保险公司竟然如此推脱。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10月16日上午,信网联系到了平安人寿保险青岛分公司具体负责处理此事的王经理,据其介绍,按照公司规定,自己不能对此事作出解释,届时会按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电解释情况,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保险行业协会可以帮助协调
随后,信网又联系到了青岛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据其介绍,像迟先生这种情况要看当初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是属于意外还是属于疾病,要根据合同中的来。如果双方对此事发生了争议,建议迟先生将保险合同以及相关资料送至青岛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会对此事进行核实。
“我们只能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这件事情的解决,如果协调不成的话,还是建议迟先生试试看其他途径。”该工作人员说。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