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8日电(张文婷)监管对于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一直处于严处罚、严问责的高压态势。今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处罚函及监管函,就险企违规开展业务、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进行处罚。
新华人寿多项业务违规受处罚227万元
据银保监会公布的处罚函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材料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三宗罪”。
在欺骗投保人方面,处罚函指出有三项违规:一是新华人寿市场部制作的《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培训课程》培训课件含有夸大保险责任的表述,并将之挂于内网,供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98260件,涉及保费33042万元。
二是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制作的《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培训课件》部分表述与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条款规定不一致,并于内网下发,供各分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217件,涉及保费566万元。
三是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制作的惠添宝年金保险计划种子讲师传承课程(外训)课件没有明确说明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并于内网下发,供各分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73277件,涉及保费159434.7万元。
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方面,处罚函亦列出三种违规:一是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新华人寿业务系统中个险业务和银代业务承保数据存在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其中,客户电话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17788件,银代业务5020件;身份证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70件,银代业务7件;地址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170件,银代业务237件;保单完成回访号码不真实涉及498件。
二是新华人寿报送的2016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中,180959件小额理赔数据中“赔款支付指令发出时间”以及193124件赔案中“理赔业务结案时间”存在不真实问题。
三是新华人寿人力资源部于2017年12月5日11:09提供的材料内容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除此之外,新华人寿还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违规行为。据银保监会检查,根据新华人寿出台的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附加个人(2014)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按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执行。该费率浮动未按照公司在银保监会备案的费率执行。上述期间,新华人寿共计承保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上述附加险166844件,涉及保费2089.2万元。其中,166298件费率按照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收取,涉及保费2079.8万元。
针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决定对新华人寿处以共计110万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告并处以共计117万元的罚款,合计共处227万元罚款。
面对如此重磅的处罚,新华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召开专项风控合规工作通报会,针对处罚暴露出的合规管理短板,提出整改要求:一方面要落实各部门主题责任进行整改;另一方面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合规管理,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泰康在线等六家险企业务存漏洞需整改
除了下发处罚函,银保监会官网今日还挂出了6家险企的监管函。监管检查发现,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人寿”)、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诚财险”)、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人寿”)、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诚车险”)、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心财险”)及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在线”)在业务方面均存在需要整改的地方。
其中,有三家险企由于公司业务方面问题而被下发监管函:安诚财险在关联交易识别、审核、报告、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依据相关规定,监管禁止公司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及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 中邮人寿则因境外投资业务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被银保监会要求整改。众诚车险广东分公司存在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情况,被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产品进行管理,及时清理有关违规备案的保险产品。
其余三家险企的监管函内容则与消费者投诉有关。监管函显示,根据保险消费者在投诉中反映的问题,银保监会对泰康在线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其所经营的“大病无忧宝”保险产品在支付宝平台的宣传页面内容,存在“误导性描述”,监管责令其在互联网保险宣传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继续销售该保险产品。
安心财险亦存在类似问题,监管核查发现,其在京 东金融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安享一生癌症医疗险”产品存在客服咨询答复与保险条款规定、网页宣传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百年人寿的保险产品也存在未按规定合法披露的问题。监管函指出,2018年7月,根据保险消费者在投诉中反映的问题,发现其于2017年11月1日开始销售“百年尊易保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尊易保”)产品,但截至2018年3月20日,仍未将“尊易保”产品信息进行合理披露。
对于上述六家险企发现的问题,监管要求,上述险企应立即对存在问题的业务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