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19日讯 近日,北京保监局发布“京保监罚〔2018〕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中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北京中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超出备案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北京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规行为。
同时,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郭富强是对上述违规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北京保监局决定对郭富强处以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