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24日讯(记者 郭伟莹 实习记者 窦衍凤) 今日,上海保监局连发四封处罚函,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欺骗投保人、向投保人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和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具罚单,罚没款共计73.1万元。
其中,两家机构均因欺骗投保人被罚款,罚款共计37万元。具体来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销坐席在电话销售保险产品时,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促销,包括电销坐席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利用营销手段进行不实宣传以及对国家关于保险的政策进行不实宣传等,被处22万元罚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欺骗投保人被罚款15万元。
除此之外,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还存在向投保人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该公司电销坐席在电话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未介绍或未完整介绍保险合同中涉及保险消费者核心权益内容的问题,被处以12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支行因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行为,被罚没款共计24.1万元。其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原持有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于2016年6月17日有效期届满,在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期间仍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被罚5万元;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南支行原持有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于2016年6月17日有效期届满,在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期间仍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被要求没收该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即12.7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1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