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31日讯 10月31日,云南保监局连发“云保监罚〔2018〕54号、55号、56号”三道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平支公司(以下简称诚泰财险新平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诚泰财险新平支公司在农业保险理赔过程中,存在编制虚假业务资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该第一百七十条,云南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13万元。
同时,诚泰财险新平支公司经理杨福龙对以上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诚泰财险玉溪中心支公司农险部经理谢雄,负责中支辖内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工作,对以上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云南保监局决定对杨福龙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对谢雄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