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 王恩博)12日在北京发布的《中国金融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6-2017)》指出,近年来中国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领域的法律政策制定以及金融监管和金融司法中,正更加重视用法治手段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上述由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推出的报告称,为更好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近几年中国多部门显示出协调监管的合作精神,在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推动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支持金融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法治保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由央行牵头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共同制定的资管业务新规。
金融法治的核心之一是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报告表示,通过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出台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规范性文件等方式,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一起,在多个金融行业的政策法治方面作出巨大努力,提升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信心。
当前中国金融科技发展迅速,如何对相关活动实施有效监管成为焦点。报告通过分析2016年以来的金融犯罪案例,总结了新型金融犯罪的一些特点。
一是金融犯罪网络化趋势明显,如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伪造货币罪、信用卡诈骗罪等增多;二是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尤其在伪造货币犯罪案件中,借助互联网的力量,犯罪行为人一个人就可以串起整个伪造货币犯罪的链条;三是金融犯罪累犯、惯犯屡禁不止。
报告建议,为进一步遏制金融犯罪,中国要构建预防型行政监管体系。有关方面应完善金融分业监管协调机制,消除金融监管真空地带;创新金融监管方法,加大金融监管措施攻击力度;建立健全金融安全审查机制;建立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降低金融违法及金融犯罪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