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头号金融大亨摩根家族的成功,是华尔街成功的缩影。事实上,摩根家族的崛起要起源于180多年前的一场火灾。1835年,摩根先生成为一名叫“伊特纳火灾”的小保险公司的股东。那时候当股东,只须签字即可。
然而,有一家在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投保的客户发生了火灾。如果按照规定完全付清赔偿金,保险公司就会破产。众股东纷纷要求退股,只有摩根先生斟酌再三,认为自己的信用比金钱更重要,他四处筹款并卖掉了自己的住房,低价收购了所有要求退股的股东的股票,然后将赔偿金如数地付给了投保的客户。这件事后,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成了最讲信誉的保险公司,声名鹊起。
保险业其实是信用产业,诚信是保险公司的生命线。如果保险公司不讲诚信,保险公司编造假报表、假保单、假账、甚至假公章、假公文,你把养老钱都投在保险公司,能不心慌吗?今天想告诉大家的就是,有那么些保险公司肆意造假,都让监管部门给揪出来了。
12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通报两起保险公司违规造假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下面简称太平洋产险福建分公司)、人保产险福州城南营销服务部因涉嫌编制提供虚假报表或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一、太保产险虚假报表
经查,太平洋产险福建分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表,并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张强作为太平洋产险福州中心支公司时任车险销售管理部经理,直接从事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违法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认为,太平洋产险福建分公司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和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决定对张强予以警告,合并处以7.4万元罚款。
此前,原中国保监会福建保监局在对太平洋产险福建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期间,该公司存在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员工陈晓雄作为直接从事上述行为的人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陈晓雄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太平洋产险福建分公司“造假”并非首次。去年,太平洋产险龙岩中心支公司就因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7年1月至3月期间,太平洋产险龙岩中支在业务及管理费科目下虚列2笔印刷费和4笔广告费,金额合计245600元。
原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太平洋产险龙岩中支处以2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两名高管予以警告,分别罚款2.4万元、5万元。更早的2016年8月,太平洋产险福州中心支公司也因为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行为,被福建监管局处以21.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财务造假、报表造假也非太平洋产险福建分公司“首创”。其母公司也一样存在造假行为。2018年初,原中国保监会的处罚文书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编制提交虚假报表等违法行为,被罚款80万元。时任太保产险创新发展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彭某等6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二、人保产险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同一天,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还通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城南营销服务部的两项违法行为。
经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城南营销服务部存在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及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等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人保产险城南营销服务部处以39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陈某作为该营销服务部时任分管续保业务团队的经理助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上述违法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陈厚文予以警告,合并处以2万元罚款。
三、三赢保险公估财务不真实
一些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也存在“造假”现象。两天前(12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通报称,福建三赢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三赢公估予以警告,处1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张某作为该公司时任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腾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86条和第132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根据《保险法》第170条的规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三个月,并责令改正。林某作为该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撤销任职资格处罚。
四、新华人寿数据资料、夸大责任
保险公司内部造假案例其实很多,更可怕的是此类“造假”还面向投保人,主要是公司欺骗性、误导性的宣传。今年新组建的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1号”文通报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案。
经查,新华人寿涉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新华人寿业务系统中个险业务和银代业务承保数据存在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其中,客户电话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17788件,银代业务5020件;身份证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70件,银代业务7件;地址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170件,银代业务237件;保单完成回访号码不真实涉及498件。
如此之多的假数据,不禁让人对这家公司的诚信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而且,新华人寿市场部制作的《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培训课程》培训课件含有夸大保险责任的表述,并将之挂于内网,供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这些夸大保险责任的表述通过销售人员的传播,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五、人民人寿夸大宣传
事实上,欺骗投保人成了一些不良保险公司的常用手段。今年8月8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民人寿宁德中支)以“限人、限时、限额”等不实表述欺骗投保人,并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被原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查处并罚款15.6万元。今年5月,陆家嘴国泰人寿福建分公司因涉嫌夸大宣传,欺骗投保人,被罚款24万元。
六、陆家嘴人寿夸大宣传
经查,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国泰人寿)在2016年10月、11月、12月举办的4场产说会上,向客户介绍“添福一生终身寿险”可实现“终身收益3.4%复利确定”,但实际上该产品仅能在某些保单年度实现现金价值3.4%的增长,并非终身。同时,该公司还存在承诺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的行为,涉及金额175033.36元。
今年5月,原中国保监会就发布《关于防范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近期,中国银保监会也多次提醒消费者谨防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误导宣传风险,谨防故意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欺骗投保人销售行为,谨防保险公司业务员隐瞒重要信息、代抄风险提示语。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从业队伍快速扩大,保险经营、服务诚信缺失现象时有发生。理赔难、销售误导、不守承诺等不诚信问题反映增多,损害了保险业社会形象,危及到保险业发展的生命线。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很可能会引发信任危机,制约保险业发展。
诚信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基础,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没有人愿意将钱交给一个不诚信的骗子,我们并不希望狼来了的故事在保险公司上演。
善与恶,只是一念之差。只有把保险诚信当成信仰来虔诚对待的人,才有资格享受这个行业为自己带来的美誉与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