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保险>>

人民人寿资阳中支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等行为被罚款21万元

2019-01-31 15:01:2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30日讯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川银保监罚字(201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民人寿资阳中支”)因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1万元。

文件显示,经查,2017年,人民人寿资阳中支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

2017年6-12月,人民人寿资阳中支存在通过虚构银保条线培训会议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周启后时任人民人寿资阳中支督训、谢江华时任人民人寿资阳中支总经理助理、吕敏时任人民人寿资阳中支总经理,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银保监局决定对人民人寿资阳中支罚款20万元;对周启后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谢江华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吕敏警告并罚款4万元。

欺骗投保人

2017年,人民人寿资阳中支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吕伶、鲁建华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含误导内容的自媒体文章。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四川银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人民人寿资阳中支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吕伶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鲁建华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