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30日讯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川银保监罚字(201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6年11月,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绵阳营业部负责人胡长名、时任公司总经理李茂,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相关条例,四川银保监局决定对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胡长名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李茂警告并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