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30日讯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川银保监罚字(2019)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川分”)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永安财险川分存在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任永安财险川分车险管理部经理刘静涛、时任永安财险川分副总经理张航,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银保监局决定对永安财险川分罚款35万元;对刘静涛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张航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