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19〕23号)显示,人保寿险宁夏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开展回访工作、留存投保人信息不真实两宗违法违规行为,李宏武为相关责任人。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宁夏银保监局对李宏武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中国经济网查询发现,李宏武为人保寿险宁夏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总经理。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未按照本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回访,或者回访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由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