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肇庆5月7日消息(记者何伟奇 通讯员李俊杰)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肇庆调查队获悉,2020年一季度广东省肇庆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94.5元,同比增长1.6%,受疫情影响,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7.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
分城乡看,肇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60.3元,同比增长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农村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22.9元,同比增长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8%。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低于城镇。一季度,肇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城镇居民0.9个百分点,农村地区的大量劳动力主要以日结工资、计件工资获取劳动报酬,疫情期间,闲赋在家未能外出就业,农产品滞销,因此农村居民受疫情影响的程度稍高于城镇居民。
此外,虽然一季度增速高于全国全省水平,但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有较大差距。一季度,肇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珠三角九市排第9位,与第8位江门市的差距接近2000元;肇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在珠三角九市排第6位,高于深圳市、江门市、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