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2020年第39号 )。
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持续提升工业用水效率,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8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出30家具备引领示范和典型带动效应的水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称号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2年。
附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20年第39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持续提升工业用水效率,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8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出30家具备引领示范和典型带动效应的水效领跑者(名单附后),现予公告。水效领跑者称号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2年。
水效领跑者企业应使用统一的水效领跑者标识。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支持鼓励政策,广泛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推动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附件:
1.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
2.水效领跑者标识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