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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布第十三批删除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2020-11-04 22:43:07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第13批)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根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管理规程》(通告【20198号)规定,现公告本市第十三批删除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目录之内的车型不得在本市销售。

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商标
 
名称

产品
 
序号

型号

电池

类型

删除原因

公告

1

上海喜摩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喜摩(HIMO

1

TDM17003Z

锂电池

厂家申请删除

37

2

天津飞踏自行车有限公司

捷马

2

TDT350Z

铅酸蓄电池

厂家申请删除

38

3

TDT382Z

锂电池

厂家申请删除

39

3

无锡小刀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小刀

4

TDT20301Z

锂电池

厂家申请删除

49

5

天津高箭自行车有限公司

高箭

5

TDT100Z

锂电池

3C证书注销

42

6

天津华贵源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绿能

6

TDR660Z

锂电池

3C证书注销

1-35

7

天津绿龙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威尔斯

7

TDT100Z

锂电池

3C证书注销

41

8

TDT101Z

锂电池

3C证书注销

41

9

TDT13Z

铅酸蓄电池

3C证书注销

45

10

TDT14Z

铅酸蓄电池

3C证书注销

45

顺马

11

TDT101Z

锂电池

3C证书注销

43

12

TDT14Z

铅酸蓄电池

3C证书注销

43

13

TDT13Z

铅酸蓄电池

3C证书注销

43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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