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情况的公示
近期,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八款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对979个拒不按照规定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的电信网码号进行收回。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8日。公示期满后,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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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