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闫冬)5月10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一则行政处罚结果,重庆市蛮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违规销售处方药被该局处罚。
据悉,重庆市蛮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有赞平台未凭处方销售他达拉非片等处方药,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重庆市药监局对其处以警告。
来源:重庆市药监局网站
企查查显示,重庆市蛮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江伟。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含利用互联网销售):药品、Ⅲ类医疗器械、食品等。该公司股东中,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最大股东,投资占比87%。云龙制药于2004年2月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杨惠昭。经营范围则包含酒剂、颗粒剂、合剂、胶囊剂(含青霉素类)、片剂、流浸膏剂、散剂、口服液等。
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5亿美元,法定代表人朱宁。经营范围包含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等。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7月,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因“其他保健食品违法行为”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11.12元并处罚款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