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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北京南区口腔医院被罚款5000元

2021-08-13 16:49: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企查查,日前,北京南区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区口腔医院)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

京朝卫传罚﹝2021﹞0533号显示,北京南区口腔医院因“没有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被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5000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8月2日。

本网还注意到,该公司近几年多次被有关部门处罚。2019年8月23日,其“未执行国家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开展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和“物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被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5000元。

2019年7月23日,该公司也是因为“没有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被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5000元。

2018年9月7日,该公司因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被罚3.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分门诊部也曾因各种违法违规被处罚。

2020年5月,北京南区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团结湖门诊部因“医疗卫生机构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被行政处罚。该门诊部还因“没有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分别在2020年和2017年被罚款各5000元。

2020年6月30日,北京南区口腔医院新源里口腔门诊部因“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被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罚款3000元。

2020年7月2日,北京南区口腔医院方庄口腔门诊部因“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受到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南区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成立,注册资本4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向宏。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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