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企查查,近日,ZARA运营主体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223159万元,罚款1.557672万元。决定书文号为沪市监静处[2021]062021000485号。
据悉,这已经是ZARA今年第二次因为相同原因被罚。今年4月,该公司也是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123103万元,罚款0.707681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截图来源:企查查
近几年来,ZARA多次违反相关法规被处罚,其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占多数。
2020年9月,ZARA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035911万元,罚款3.67425万元,责令改正。处罚事由同样是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019年7月,ZARA因“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2019年4月,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ZARA处以“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248496万元,罚款0.7689万元,责令停止销售”。处罚事由: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017年11月,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ZARA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345683万元,罚款3万元”,处罚事由:违反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017年10月,ZARA“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00元。
对于ZARA多次因销售不合格产品的问题,本网也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他表示,无论是国外品牌还是国内品牌,无论是知名品牌还是普通品牌,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能欺瞒中国消费者,这是一个基本底线。他同时建议,对于屡次违反者,监管部门可以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