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的通知
【发布单位】流通发展司
【发布文号】商办流通函[2021]327号
【发文日期】2021年10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各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部门确定了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30个(名单附后),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相关部门要督促试点地区按照《意见》和《指南》要求,抓紧落实试点方案,将试点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扩内需促消费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强部门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形成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及可量化的工作成效。
二、各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地区的对口指导,加快试点进度,做好试点工作评估和经验推广,条件成熟的可积极探索开展省级试点。要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凝聚共识,放大试点效应,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解决好、办到位,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联系人: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任宏伟 白松玉
电 话:010-85093794,010-85093777
传 真:010-85093767
邮 箱:renhongwei@mofcom.gov.cn
附件: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
商务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 邮政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
(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序号 | 省(市、区)、兵团 | 试点地区 | 备注 |
1 | 北京市 | 东城区 | |
2 | 石景山区 | ||
3 | 天津市 | 滨海新区 | |
4 | 河北省 | 唐山市 | |
5 | 山西省 | 运城市 | |
6 | 辽宁省 | 沈阳市 | |
7 | 大连市 | 计划单列市 | |
8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
9 | 上海市 | 长宁区 | |
10 | 普陀区 | ||
11 | 江苏省 | 南京市 | |
12 | 苏州市 | ||
13 | 浙江省 | 宁波市 | 计划单列市 |
14 | 福建省 | 福州市 | |
15 | 厦门市 | 计划单列市 | |
16 | 江西省 | 南昌市 | |
17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18 | 青岛市 | 计划单列市 | |
19 | 烟台市 | ||
20 | 河南省 | 鹤壁市 | |
21 | 湖北省 | 武汉市 | |
22 | 湖南省 | 怀化市 | |
23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
24 | 重庆市 | 两江新区 | |
25 | 四川省 | 成都市 | |
26 | 贵州省 | 贵阳市 | |
27 | 陕西省 | 西安市 | |
28 | 渭南市 | ||
29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
3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第八师 石河子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