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0号(关于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1-12-20 17:50:59 海关总署网站

image.png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0号(关于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松材线虫是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其引起的森林病害极具危险性,对我国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国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其采取了严格管控措施。为防止松材线虫传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经风险评估,现发布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质安院检验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 我是您餐桌上的那双眼 | 《食安 ...

  • 小小基因芯片有大作用 聚焦文昌鸡育 ...

  • 江苏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 ...

  • App账号注销难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