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1月4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57 以下简称:富临运业)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告。
元旦第二天发生重大交通造成8死12伤
公告称,2022年1月2日,在四川江油市中雁公路双河镇八角庙路段,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公司)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当日14时53分许,一辆川 F80845 重型半挂牵引罐车与相向行驶的江油公司所属川 B55296 客车(准载 30 人、实载 21 人)发生碰撞,失控后又与一辆面包车、一辆小汽车发生刮擦,造成 7 人当场死亡、1 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客车旅客 13 人)、4 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富临运业方面表示,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启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富临运业、江油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迅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目前,肇事罐车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受伤人员均已就近送医救治。
富临运业称,本次事故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事故客车按要求配置了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以及相关商业险种。
据悉,1月2日当天,江油市公安局对该起事件发布警情通报。在事故发生后,绵阳市、江油市迅速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2021年4月刚因较大交通事故被罚71万元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富临运业子公司第一次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2021年4月,富临运业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公司”)所属车辆于2020年5月16日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近日,遂宁公司收到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雅安市应急管理局根据《G5京昆高速(雅西段石棉县境内)“5·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的核实,认为遂宁公司在此次事故中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遂宁公司7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遂宁公司已按要求完成上述罚款缴纳;同时,遂宁市应急管理局亦对遂宁公司及其分公司正副总经理等7人给予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30.68万元。
2020年5月16日,富临运业子公司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所属川 J28129号客车,从西昌驶往遂宁(车辆核载39人、实载 36人)途中,在G5雅西高速西雅方向 K2053 公里处苏村坝大渡河大桥上发生侧翻,造成2人当场死亡、4 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外,2021年5月14日,在G42 沪蓉高速 1767km+600m 处(南充高坪段),一辆重型货车与小轿车相撞后,冲破中央隔离护栏,冲入对向车道,与富临运业绵阳分公司所属川B44579 号客车(核载39人、实载35人)相撞,造成6人死亡(客货车司机3人、客车乘客3人)、28人受伤、3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7月30日,富临运业绵阳分公司所属川B54489 号客车,从绵阳驶往梓潼(车辆核载29人、实载 18人)途中,10 时 11 分左右行驶至魏城路段时,与一辆同向行驶、突发左转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 2 人当场死亡、1 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31348.9036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和玉。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客、货运输,汽车租赁服务,石油制品销售,汽车一级、二级维护等。其于2010年2月10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