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银保监会网站3月3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因违反保险法被罚款10万元。
存在夸大保险责任等销售误导行为
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对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至2020年3月底,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代理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保险销售外呼业务中,存在夸大保险责任等销售误导行为,涉及业务8笔,保费2.48万元。上述事实有销售误导投保单明细表及保单、每单问题描述、当事人调查笔录、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资料证明。
银保监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对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罚款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成立于2008年6月,负责人李启信。
曾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等累计被罚125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发现,自2018年以来,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三次被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处罚。
2020年10月,该中心因信用卡授信审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50万元并责令改正。
2019年7月,该中心被罚40万元。处罚事由: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该中心在为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2016年至2018年8月,该中心对部分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调查严重不尽职。
2018年10月,该中心因违反保险法累计额被罚35万元。违法行为包括: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该中心电销座席在电话销售时,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存在未介绍或未完整介绍保险合同中涉及保险消费者核心权益内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