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88,以下简称:国城矿业)日前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被罚34.9万元
公告称,国城矿业控股子公司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矿业)于2022 年3月7日收到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下发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左)应急罚〔2022〕2-4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在本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中,宇邦矿业因从业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认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34.9万元的行政处罚。
国城矿业表示,事故发生后,宇邦矿业成立专项停产整顿领导小组,对现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全员进行风险源的辨识和分级;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强对生产安全规范的学习。宇邦矿业将从本次行政处罚中充分吸取教训,今后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国城矿业也借此契机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坚决长抓不懈,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邦矿业一直积极有序开展安全整改工作,待后续通过整改验收并经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
此前因未批先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等多次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在此次处罚之前,宇邦矿业也因违法违规多次被查处。
2021年2月,宇邦矿业被巴林左旗生态环境局罚款54.9426万元。处罚事由为未批先建。据悉,宇邦矿业巴林左旗尖山子矿区银铅锌矿选矿厂5000t/d技改扩建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擅自开工建设。
2020年11月,宇邦矿业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被巴林左旗生态环境局罚款8万元。据了解,宇邦矿业尾矿库发生泄露,尾矿浆从坝下消力池涌出,巴林左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该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单位尾矿库仍在泄露,未及时建设拦截坝,尾矿浆穿过万福屯居民区汇入干吱嘎河,该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公开资料显示,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本1.3亿余元。在2021年的年报中,国城矿业曾表示,宇邦矿业拥有的银多金属矿为目前国内备案储量最大的银矿,该矿银金属量排名亚洲第一、全球第七,具有良好的开发和增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