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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人寿保险一分公司因给予保险消费者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处罚

2022-04-24 15:37: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宁波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被查出存在给予保险消费者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宁波银保监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其罚款12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此前也出现过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51号)显示,光大永明人寿陕西分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于2021年10月8日被陕西银保监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31号)显示,光大永明人寿因欺骗投保人,于2021年5月11日被陕西银保监局处以12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光大永明人寿成立于2002年4月22日,由具有逾百年海外寿险经验的加拿大永明金融与中国光大集团携手组建,是中国北方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光大永明人寿已在全国十几个省、直辖市开设了分支机构,并开拓了代理人、银保、团险、高端理财、电话行销、网上直销、经纪代理等多种销售渠道。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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