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公示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其中,新网银行被罚款20万元。
去年曾因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等被罚630万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新网银行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江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股东信息方面,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0%。此外,股东还有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网查询发现,去年7月,新网银行就曾被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处罚,罚款金额高达630万元。处罚事由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被通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新闻网还注意到,去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还发布了《关于新网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
《通报》指出,自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监管系统接收到消费者对新网银行的投诉举报显著上升,车贷方面的投诉举报数量位列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位,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银行违规放款、对车贷金额存在异议、贷款息费过高、暴力催收等方面。其中,对新网银行与一家互联网汽车消费分期服务平台合作业务的投诉举报尤为突出。
《通报》披露,调查发现新网银行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新网银行贷前调查不尽职;新网银行催收管理不到位;新网银行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推高了消费者融资成本。